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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热议:让创新成果更快惠及患者 我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
来源: 2026-09-15 10:33:34

国家医保局9月15日印发通知,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。简单来说,就是在医疗新技术、新产品还没有正式投入临床使用之前,医保部门就提前介入开展价格政策评估,让好的医疗创新更快惠及老百姓。


【资料图】

以往,医疗新技术、新器械在通过卫生健康部门或药监等部门审批之后,才开始启动价格立项流程,经过较长的周期才能纳入收费目录,导致患者迟迟用不上。这次推行的价格预立项,就是把工作往前移,当新技术进入临床研究、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阶段,还没正式获批临床应用时,省级医保部门就可以接受申请,提前开展预立项评估。等到技术产品正式获批,就能快速完成价格立项,基本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,稳定医疗机构和企业的收益预期,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、更有效率的诊疗服务。

这项制度重点支持三类高水平创新:诊疗取得突破的新技术、解决临床难题的新设备、填补诊疗空白的新耗材。但并非所有产品都可以申报,普通迭代升级设备、常规试剂、可直接按耗材药品收费的产品,不在预立项范围内。

申报由三级医院牵头向省级医保部门提交材料,省级医保部门综合评估后给出预立项结论。预立项不是最终收费许可。如果技术产品顺利获批临床,将通过三种方式落地:

一是绿色通道新增价格项目,实现“一省立项、全国跟进”;

二是附条件新增,允许少数医院试点收费,后续根据真实世界使用效果调整;

三是兼容现有价格项目,直接沿用原有收费规则。如果临床研究失败、审批没有通过,就直接终止立项流程。

新政同时对耗材价格作出约束。对于医疗设备折旧或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超过新项目价格构成60%,或医用耗材价格超过5000元的,医保部门会督促企业说明价格构成,引导定价匹配临床价值,兼顾群众的支付能力,避免创新产品价格虚高。

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严格把关申报质量,精选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创新项目。如果地方把关不严,出现不符合政策导向的预立项结果,国家医保局可暂停当地预立项受理资格;医疗机构滥用申报渠道,也会被暂停申报权限。

专家表示,这套制度通过提前介入、简化流程,打通医疗科技创新从实验室走向病房的关键环节,推动更多高水平医疗新技术、新产品走进临床,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。

(总台央视记者 杨阳 龙晓勤)

(责任编辑:何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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