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子晚报网4月26日讯(通讯员 吴炫著 李树军 记者 范木晓子 )男子为筹钱买车送女儿上学,以帮助投资分红、自己赚取好处费为由诈骗他人15万,案发后,受害人找其追款,该不但不还款还报警,结果反被抓了!
4月17日10时许,盐城市阜宁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:辖区光明路菜场有人为债务发生矛盾。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,男子叶某吸引女子王某、周某共15万元资金帮助其投资分红,后叶某称投资的公司倒闭,血本无归,王某、周某遂找叶某要钱发生矛盾,于是叶某报警。民警立刻意识到该警情可能涉嫌诈骗犯罪,于是立即将双方带所作进一步调查。
到所后,民警对王某、周某分别进行了具详细体的询问,并根据指控及相关证据,基本掌握了叶某的犯罪事实,当即对叶某依法进行传唤审查。
(资料图片)
讯问室里,面对办案民警咄咄逼人的目光和凌厉的攻势,叶某自知在劫难逸,瘫坐在椅子上直冒冷汗,民警步步紧逼的讯问使其再也难以招架,无法自圆其说,只得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串实。
犯罪嫌疑人叶某,男,55岁,本县陈集镇人,住羊寨镇北沙村,在家每日接送在某中学读书的女儿。由于路途较远,该计划买辆“奔驰”接送,但苦于手头的钱不够,便动起了骗钱的歪主意。
去年6月间,叶某找到自己经常在浴室洗澡时结识的某浴室老板王某,说准安某公司投资1万元每月可分红2000元,每月底结算,让王某投资两三万元钱,称王某每月得红利,自己也可从中赚些好处费。
不知是套的王某也想赚些零花钱,在叶某多次游说下心动了,也没问投资的相关情况,就毫不怀疑地跳进了叶某设计好的陷阱,于去年8月的某天通过手机转账给叶某2万元。
为了取得王某的信任,骗取更多的钱财,叶某在之后的每个月底通过徽信向王某转账4000元“红利”。其间,得到甜头的王某在叶某的骗说下又向其“投资”3万元,殊不知,自己拿到的所谓红利其实就是她自己投下去的本钱。
同时,叶某还以王某为例,于去年11、12月间以同样的手段先后4次骗取该浴室员工周某10万元。直至今年春节前夕,周某向叶某要钱时,叶某却向其摊牌,以公司老板出事被抓,公司已倒闭为由拒绝还钱,其后多次催要术果,而叶某所骗取的15万元被其用于买车和偿还贷款,已分文不剩。
今年4月17日,当王某、周某在光明路莱场遇到叶某时双方为要钱发生矛盾,因叶某自己报警而东窗事发。
目前,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。
校对 陶善工